頂端新聞•河南商報見習記者周美嬌 通訊員楊彥杰
2022年5月11日上午,南陽市新野縣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審理一起涉企糾紛租賃合同糾紛時,從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角度出發,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,加大調解力度,力爭在法治框架內妥善處理該起涉企糾紛,最終雙方握手言和達成調解協議,不僅有力維護了原告的合法權益,而且也實現了為被告企業發展解憂紓困的目的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與社會效果。
原告曹某與被告新野縣某工程機械租賃公司是長期合作關系。2017年,原告將其所有的兩輛混凝土運輸車交于被告企業使用。2020年12月經雙方結算,被告公司向原告出具結算單,確認欠原告租賃費44萬余元,向被告企業支付2萬元后,余款42萬余元未付,原告經多次催要無果后,訴至法院,要求被告支付剩余租賃費及利息。
該案承辦法官了解到原告與被告企業存在多年的合作關系,被告企業是因為疫情影響導致資金緊張,現正處于復產復工的關鍵時期,且雙方后續仍會有業務往來,調解結案是最快也能最大程度保障雙方利益的最佳方式。在認真研判案情的基礎之上,承辦法官主動通過線上線下多次聯系原、被告進行調解,向其講清利害關系,促其相互理解換位思考,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。該案的成功調解,有效節約了訴訟成本,原、被告對新野法院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務由衷點贊。
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。新野縣人民法院積極貫徹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》,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為抓手,進一步加大司法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,進一步激發企業活力和發展動力,為穩定宏觀經濟大盤、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、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。